《天津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》

   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2011年年底结束,为构建废旧电器收集的新机制,天津市将建立覆盖全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,在现有的规范化回收网络基础上,新建十个初级分拣加工中心,市财政每年还将提供500万元设专项回收基金。

    近日,天津市编制完成《天津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》,规范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。新建十个初级分拣加工中心,形成布局合理、网络通畅的回收体系,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统一回收、统一交到拆解企业处理。使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100%的专业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,90%以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的回收渠道,80%以上民用、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流向、贮存、处置得到有效控制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回收监管系统。

    据预测,天津市每年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多达270万台。家电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结束后,由于没有购新补贴,会有相当数量的废家电流入非法回收、拆解作坊,非法拆解造成的污染势头会加剧。目前,天津市已初步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。天津全市再生资源试点企业已发展到35家,经营单位2000余家,回收站点5100余个。根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,市民选择有资质的回收企业,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,并现场填写以旧换新凭证。然后可持个人身份证及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指定网点选购新家电。该政策停止后,天津本市将继续发挥回收企业“一站式”便民服务功能,建设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,包括进一步完善社区回收网络(亭点)与专业集散分选中心对接;加快完善相关规范管理措施,进一步规范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专业回收网络、专业集散分选中心经营管理运行机制。